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北京市华侨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4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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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北京市华侨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北京市华侨服务中心内设科室两个,为信息综合科和联络服务科,无下属单位。本单位主要职能是为全市侨界群众开展会议学习培训、交流联谊、文化活动等提供服务保障:承担新侨创新创业促进、侨界困难群众帮扶等工作;承担市侨联机关及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和“网上侨联”建设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556.67万元,比上年增加106.52万元,增长23.66%。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视频直播间建设、网上侨联系统运维等项目。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56.67万元,比上年增加106.52万元,增长23.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6.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图1:收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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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55.75万元,比上年增加106.12万元,增长23.6%,其中:基本支出412.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4.27%;项目支出142.9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5.73%。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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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6.67万元,比上年增加106.52万元,增长23.66%。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视频直播间建设、网上侨联系统运维等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0.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1%;教育支出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550.7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01.08万元,增长22.48%。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550.7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01.08万元,增长22.48%。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视频直播间建设、网上侨联系统运维等项目。

2、“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5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12.7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1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6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无车辆,无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北京市华侨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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